月叫11次!酒後濫用救護車挨罰

月叫11次!酒後濫用救護車挨罰

(主流傳媒記者簡淑芬/高雄報導)內門區一名男子,喝酒後就叫救護車,表示身體不舒服需要送醫,光1月份就有11次叫救護車的紀錄,若不將他送醫,甚至嗆要找市長讓救護人員沒工作,誇張行徑讓消防分隊疲於奔命。

內門區58歲林姓男子酒後叫救護車,已被內門消防分隊列為「常客」,林男每次都是滿身酒氣坐在椅子上,向救護人員隨便掰個地方痛,若檢傷後判定不需送醫,林男就嗆要找市長讓救護人員沒工作。

2月3日中午林男又叫救護車,救護人員初步檢傷後,拗不過林男胡鬧,將他送到旗山醫院。院方檢傷分類為4級,也就是非需緊急醫治等級,明顯有不當使用救護資源情形,救護人員隨即開立勸導單,將向林男收取救護車每趟1700元的使用費。

內門分隊表示,近來民眾濫用救護車行為越來越頻繁,除了依據醫療分級開立勸導單外,也呼籲民眾勿濫用救護車,將救護資源留給最需要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