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立「醫療意願書」健保有給付 一般民眾需自費3千多元

台南市衛生局宣導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:我的生命我做主。
台南市衛生局宣導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:我的生命我做主。

(主流傳媒記者吳敏慈/台南報導)台南市政府衛生局為了保障市民的醫療自主權,並推廣器官捐贈愛心精神,呼籲市民朋友提前了解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與器官捐贈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》的重要性。

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於2019年上路,是亞洲首部保障病人醫療決策自主權的法律,賦予患者依個人意願選擇或拒絕醫療的權利。市民可提前立下「醫療意願書」(如不施行維生醫療、人工營養等),以確保臨終時的治療安排符合個人價值與意願。

目前健保已開始給付符合條件的住院病人,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納入健保給付;一般民眾則需要自費約3000餘元,預約指定醫療機構門診,請親自與二親等內親屬一同參與諮商,選擇自己的善終決定。

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,可直接電詢台南市各大醫院,如成大醫院、永康奇美醫院、柳營奇美醫院、台南市立醫院、安南醫院、新樓醫院、麻豆新樓醫院、衛福部台南醫院及高雄榮總台南分院等院所預約諮詢。

根據統計,每位捐贈者最多可救助7位病患,造福無數家庭。可到器官捐贈登錄網站(衛生福利部|預立醫療決定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)完成線上登錄,或至衛生福利部等網頁下載器官捐贈同意書簽署後,資料將送交衛生福利部,完成登錄。

在了解相關法規後,無論是關於病人自主的選擇或是器官捐贈,都應該提前規劃,並與家人溝通您的意願,確保關鍵時刻獲得支持,讓每個人都能夠在生命的每一個階段,擁有更多的選擇與尊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