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動二輪車「充電自燃」 消防局列十大重點降低火災風險

電動車騎到完全沒電,充電後自燃引發火燒車。
電動車騎到完全沒電,充電後自燃引發火燒車。

(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/台南報導)鋰電池為目前電池主流,舉凡微型電動二輪車、電動輔助自行車、電動滑板車、電動機車、電動汽車、行動電源、手機、筆電及電動工具等,皆須依靠鋰電池供電,以維持運作,但不僅國內經常傳出鋰電池自燃發生火災,連國外鋰電池造成重大災害也時有所聞,得小心使用。

日前台南市鹽水區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自燃起火,住戶發現火災後撥打119報案,並拿乾粉滅火器初期滅火,消防車組到達時發現,微型電動二輪車火舌竄燒,且波及鄰近大樓外牆,消防車立即出水滅火,順利將火勢撲滅,並無人員傷亡。

消防局調查火災原因,發現外籍移工從網路購買來路不明微型電動二輪車,行駛到完全沒電,將車牽到大樓通道充電後自燃起火。鑒於鋰電池經常發生火災,消防局提供下列建議,以降低鋰電池火災風險。

1、網路購買微型電動二輪車或電器等含鋰電池模組產品,應確認符合臺灣相關法規,並選購具合格標章之鋰電池產品,且設有據點可提供相關售後服務,切勿因便宜而忽略相關法規認證。

2、鋰電池產品請勿使用到完全沒電才充電(過放電),以避免過放電後充電而增加自燃起火風險,建議充電時電量勿低於20%。

3、微型電動二輪車等含鋰電池模組產品,切勿為加強馬力而自行改造,請依據原廠手冊使用、保養,才能降低火災風險。

4、鋰電池模組充電處請勿放置可燃物,應選擇適當之處所充電,注意充電時間,以避免當鋰電池「過充」或故障,發生爆炸自燃引起火災。

5、鋰電池模組充電完成時,應拔除插頭及鋰電池,以避免當安全裝置故障或失效時,發生「過充」情形而引發火災。

6、閒置或損壞之鋰電池、鋰電池模組或鋰電池電器,建議收納放置於金屬容器或回收交由專業人員處理,切勿隨意放置或堆疊放置。

7、鋰電池模組,應避免摔碰或撞擊,尤其應避免穿刺,存放場所應避免陽光直射或高溫等環境。

8、一旦發現鋰電池模組有膨脹、變形或異常高溫時,請連絡原廠檢修,避免使用,並將異常鋰電池模組移置無可燃物之安全處所。

9、鋰電池相關產品發生火災,請撥打119報案,當火勢還小可以初期滅火,建議以「水」來滅火(如室內消防栓、自來水管或容器裝水),持續對燃燒物進行澆水降溫,直到鋰電池完全反應完畢,火勢即撲滅。

10、網路購買微型電動二輪車或電器等產品,應確認符合台灣相關法規,且設有據點可提供相關售後服務;微型電動二輪車等產品,勿自行改造,請依據原廠手冊使用、保養,以防止鋰電池模組自燃起火。

消防局長李明峯提醒,大樓等相關管理權人,除注意電動車輛之充電處所外,亦請妥善保養維護大樓之消防安全設備,而民眾於一般住宅場所請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,及早警覺火災發生,以達成減少火災、及早應變、避免傷亡及降低財務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