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88槍擊案判決出爐!幕後主嫌為「某身分不詳成年人」

台南88槍擊案,一審判洪政軍10年、孔祥志8年刑期,王文宗判6月。(主流傳媒資料照)

(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/台南報導)台南88槍擊案一審判決出爐,槍手孔祥志供述是單獨作案,洪政軍否認參與88槍擊案,判決指出幕後主嫌仍為「某身分不詳成年人」,一審今天分別判處洪政軍10年、孔祥志8年刑期;而予以協助躲藏的王文宗判6月、郭建彰5月、楊展華5月;另因無法證明作案槍枝來源為楊展華、謝俊誠北上向蔡金郎取得,也無法證明白牌計程車李奇漢謀議、策畫本案,因此皆獲判無罪。

判決指出,某身分不詳成年人與謝財旺(前台南市議員,前學甲鎮民代表會主席)、郭再欽(民進黨前中執委)有政治、經濟利益糾葛,心生怨恨,欲對謝財旺、郭再欽尋仇,邀洪政軍、孔祥志一同計畫由孔祥志擔任槍手。

2022年底地方九合一選舉前,孔祥志深夜持非制式衝鋒槍,分別到台南市議員候選人謝舒凡(謝財旺之女)的學甲競選總部、郭再欽位於學甲的公司開槍威嚇。

判決指出,孔祥志及洪政軍與被害人郭再欽、謝財旺二人間並無何深仇大恨,或有重大政治、經濟利益糾葛,可知洪政軍、孔祥志背後另有人謀畫主持本件88槍擊案,洪政軍、孔祥志二人與幕後策畫者就本件應論以共同正犯。

一審調查,王文宗與郭再欽、謝財旺原先於私誼及政治上均有緊密之互動,迄107年議長選舉後,即與郭再欽、謝財旺決裂等情,並無法證明王文宗與洪政軍、孔祥志共同謀畫本案。

一審認為,檢察官未舉證與郭再欽、謝財旺二人經濟、政治立場對立者,除王文宗外,無其他仇家或怨隙者存在,自不能僅憑王文宗與郭再欽、謝財旺於107年後關係惡劣、政治立場對立,就此推論88槍擊案必定是王文宗隱身幕後主導、依檢察官提出之證據,只能證明王文宗涉犯洪政軍隱避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