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正副議長選舉案/黃怡萍交保後被當庭逮捕聲押、林士傑拘提到案

(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/台南報導)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件,6日上午林士傑被拘提到案。另專案小組5日傳喚已交保的市議員李鎮國及其妻高玫仙、及黃怡萍等3人,檢察官訊問後,當庭逮捕黃怡萍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
檢察官訊問後,認為黃怡萍所述顯然避重就輕,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行賄罪嫌,犯嫌重大,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,當庭逮捕後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
專案小組檢察官1月3日,搜索台南市議會議長邱莉莉、副議長林志展、及李文俊等4名市議員服務處與住處,及相關涉案人郭再欽、楊志強、黃怡萍、高玫仙及林士傑等住處,當日除林士傑逃逸外,其餘涉案人均帶回偵訊。

經檢察官訊問後,諭知正、副議長及市議員等人交保10萬至50萬元,並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郭再欽及楊志強,法官於4日晚間裁定郭再欽羈押禁見,楊志強則無保請回。

針對無黨聯盟前顧問、圓山國際開發楊志強無保請回部分,專案小組檢察官於5日補強證據後,向法院提起抗告。同日專案小組再傳喚已交保的市議員李鎮國及其妻高玫仙、及黃怡萍等3人,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市議員李文俊友人黃怡萍避重就輕,當庭逮捕後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
台南市議員李文俊。(資料照,記者蔡宗憲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