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/台南報導)台南市原住民議員谷暮.哈就,被控虛報議員助理費985萬元,一審今天宣判,谷暮.哈就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;褫奪公權5年。緩刑5年,一年內應支付公庫30萬元。此案還可上訴。
谷暮.哈就前夫的母親陳盧芳芽,協助提領人頭助理薪水,被列為同案被告,處有期徒刑1年9月,褫奪公權3年。緩刑3年。谷暮.哈就的胞姊曾秀美,涉嫌配合浮報助理薪資,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,處有期徒刑5月,可易科罰金。
一審考量,谷暮.哈就、陳盧芳芽於偵查中均自白犯行,谷暮‧哈就繳交全部犯罪所得985萬3438元,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,減輕其刑。被告陳盧芳芽不具公務員身分,可罰性顯然較輕,依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,減輕其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