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/台南報導)葉女罹患肺腺癌,楊男等人以未經許可之「幹細胞療法」,向葉女家屬收取1次NK療程178萬元,1次收取3期治療費用高達534萬元,而正常衛福部核准之完整NK(自然殺手細胞)療程收費約「23萬至175萬元」。
葉女不幸於去年4月病逝,此事會東窗事發主要是,葉女被楊男等人注射不明針劑後,緊急送往成大醫院急救,葉女家屬因此提告,檢察官接獲此案後認為有追查必要,於是指揮台南市刑大偵三隊進行蒐證並清查金流。
調查發現,楊男僅曾就讀波茲南醫學大學學士後醫學系,未經醫師考試,非合格執業醫師,但有成立一家生技公司,搭配護理師陳女、徐女所服務的「台北榮總新竹分院」內,竊取200支塑膠空針頭及1盒酒精棉片約100片,提供給楊男作為治療病人注射針劑等醫療耗材使用。
楊男等人自稱擁有Nature Killer Cell簡稱NK療法,主要是從人體周邊血液抽離出NK,運用細胞激素培養及活化NK達到相當數量後,再用注射方式回輸人體;還有WT-1(癌症疫苗)、Mesenchymal Stem Cell(MSC,間質幹細胞)、MSCGF(間質幹細胞生長因子)、Exosome(簡稱EXO,外泌體)等5種治療技術相互搭配。
楊男等人還自稱「於日本跟隨曾振武博士傳授NK(殺手細胞)療程經歷」、「要將血液送至日本給曾振武博士團隊來製作NK針劑」、「療法可以使腫瘤變小至消失」、「團隊還有其他醫生在做治療,日本那邊有專門的實驗室,有教授在幫忙培養細胞」、「WT-1是日本的癌症疫苗,可以提高免疫力」等手法,提高病患接受療程的意願。
楊男等人同時自網路下載「衛生福利部印」字樣同意書,增加可信度,另透過台灣免疫細胞應用協會(TICAA)高姓總監及黃姓顧問於2019年至2021年間,認識罹患肺腺癌病患葉女等 7人。
調查發現,實際上該集團等人均未曾前往日本實驗室或曾與曾振武博士接洽,注射在病患身上之NK、WT-1全是透過鄭男與中國大陸籍樂小姐聯繫,自稱來自日本實驗室,而MSC針劑來自北京,MSCGF(間質幹細胞生長因子)、EXO來自台灣某醫學生技公司,檢警統計,2年內至少向被害人詐取2584萬餘元。
針對楊男等7人以未經許可之幹細胞療法,並由無醫師資格者為他人進行治療等行為,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劉修言認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、刑法加重詐欺、加重竊盜及醫師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移審法院。
起訴書指出,其使用未經衛福部核准臨床試驗及查驗登記核准之製劑,均未有經GTP或GMP認證通過所製造的產品或藥品,其中MSC、MSCGF或EXOSOME屬於異體細胞、外泌體介入人體,輕則誘發免疫發炎反應,重則造成身體無法回復之傷害,甚至危害生命,其風險及功效完全不在預期可控之範圍,且喪失藥害救濟基金,補償或賠償核准藥物所造成的不預期傷害。
但被告等人卻利用病患與家屬渴望治癒疾病、病急亂投醫之迫切心情,對病患佯稱擁有技術與治療,以提高病患接受療程之意願,貪圖滿足一己私欲,並置多位癌症病患權益不顧,收取暴利惡性重大,犯後均矢口否認犯行,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,其中被告楊男、高女、陳女、鄭男經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繼續羈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