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勝酒力「來不及上廁所」 四分局偵查隊長記2支申誡

(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/台南報導)台南市警第四分局偵查隊長蔡志成,因參加餐敘後不勝酒力,返隊休息時疑肚子痛,凌晨要跑往四分局與安平區公所共用的公廁途中,來不及上廁所,將大便噴滿一地。起先警方還認為有人蓄意挑釁公權力,一查才發現原來是自己人,決議將他記申誡2次。

四分局副分局長李昆燁指出,經查該員於3月17日晚上參加偵查隊同仁送舊餐敘,於21時許返隊休息,18日凌晨1時許,因隊部寢室內無衛浴洗手間,疑在前往公廁過程,一時不及而排遺於衛浴設施外,因不勝酒力且無力打掃造成此憾,非蓄意而為。

李昆燁說,蔡員自110年3月間調任後,平日工作認真,期間對於安平地區治安貢獻良多,破獲各項重大案件,績效良好,對於此次事件造成機關形象受損,除加重處分至申誡2次外,該員深感愧疚亦自請調整服務地區。警察局同意加重處分申誡2次,並將蔡員調整至刑事警察大隊服務。

四分局副分局長李昆燁說明,將加重處分蔡員申誡2次,並調整至刑事警察大隊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