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主流傳媒記者吳敏慈/台南報導)台南市議員吳通龍中午按鈴控告江彥霆加重誹謗,對此曾文區市議員參選人江彥霆強調,吳通龍議員絕非清白之身,此乃不爭的事實,如果吳通龍議員對此有疑義,歡迎吳通龍議員提告,一起到法院向鄉親說明清楚。
江彥霆指出,吳通龍涉入詐領助理費案,於2017年9月遭檢方搜索,並於2019年一審判決3年10個月,2020年二審判決2年,去年12月法院判決吳通龍議員及其妻子徒刑4個月,緩刑2年定讞。
江彥霆表示,檢察官於2017年9月20日訊問吳通龍時,吳通龍即對詐領助理費547萬9689元,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詐領財物、詐欺、偽造文書的部分坦承認罪,這些內容都可以從法院的判決書中輕易查到(偵字第17262號卷一第320至321頁),請吳通龍議員不要轉移焦點。
江彥霆又說,立委陳亭妃今日陪同吳通龍提告,但她的妹妹陳怡珍在2018年時就跟吳通龍一起跑票,如今陳亭妃委員又為吳通龍背書,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,希望陳亭妃委員能愛惜個人聲譽,不要辜負民進黨的重視與栽培。
江彥霆認為,法律僅是最低的道德標準,更何況吳通龍議員的行為不只是道德瑕疵,而是實實在在的違法行為,黨內初選的用意就是希望透過嚴格的政治檢驗,避免向民眾推出不適合的候選人,這是一個堅持民主進步的政黨負責任的表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