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/台南報導)善化警分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,有不法集團將廢棄物棄置在大內區大內段某地號上,大內分駐所立即派員會同台南市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前往該地查察,確認該地號上確實遭人棄置廢棄物。
大內分駐所員警在大內區內郭里發現一輛曳引車行駛於道路上,行跡可疑,遂沿路尾隨該車,發現該曳引車行駛至該地後,即開始傾倒廢棄物,立即將車上2名嫌犯逮捕帶回調查。
善化警分局長朱信憲表示,廢棄物需經過適當處理,才不會造成環境污染,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,隨意棄置廢棄物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,提供土地回填、堆置廢棄物,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。
朱信憲呼籲不肖業者千萬別心存僥倖,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,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檢舉,共同打擊不法,以維護大自然的生態環境不受破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