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/台南報導)台南「聲音照相」科技執法將於110年元旦上路,汽機車通過儀器時,只要噪音超過管制標準,立即拍照取締,拍到超標將依法開罰1800至3600元。
環保局表示,聲音照相科技執法,重點在遏阻噪音妨礙安寧,陳情及高噪音車好發路段將會格外加強取締,例如山區追焦聖地182線道、174線道、台3線等,市區主要幹道的東門路、健康路、永華路、中華路、北安路等。
依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,速限50公里公以下道路,管制標準為86分貝,速限超過50公里、小於70公里以下的道路管制標準為90分貝。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如同超速照相取締,判定違規後會直接開罰。
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,「聲音照相儀器」擁有三重國家級認證,品管合格,也會依規定時間辦理儀器校正,對於違規案件判定流程有「雙重把關」機制,以確保執法公信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