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停愛河漁船 5/1強制拖吊

(主流傳媒地方中心/高雄報導)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為維護航行愛河水域船舶安全,及興建中海洋文化流行音樂中心、輕軌工程及愛河河岸璀璨星帶整建工程等重大市政建設進行,5月1日將至高雄橋(五福路、海邊路),強制移置仍違停在愛河水域的高雄及浮具。

交通局表示,愛河水域在銜接港區河道縮減,每逢汛期愛河水域在該處水流速度強,非常不適合停泊漁船,為顧全動力小船協會漁船的船舶財產及船員生命安全,漁船應返回船籍港,不應停泊在愛河水域。

動力小船漁船都有船籍漁港可供停泊,自今年1月起海洋局已安排鼓山二船渠漁港、小港臨海新村漁港及旗津大汕頭漁港空間,提供安置違停漁船,且獲該協會大部分船主認同,並都已前往停泊。

愛河水域口原先有39艘動力小船違停,先前交通局曾多次邀集動力小船協會協商,並由海洋局柔性勸離,已獲動小船協會大部分會員認同,並陸續駛離愛河水域,但目前仍有5艘動力小船違法停放在愛河水域。

交通局呼籲,為了高雄整體建設與發展,希望違停愛河水域船主體恤市政建設,在被拖吊前儘速駛離愛河水域,返回船籍港域,否則一但交通局依「高雄市愛河水域管理自治條例」強制拖吊移置,除會再次被開罰1萬元外,而且領船時還需繳交8000元及保管費後始得領船,以及領船後必須自行移置回漁港停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