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主流傳媒地方中心/台南報導)太陽光電設備建物若發生火警,即使台電斷電,太陽能板配線仍有電力,救災時不但不能貿然射水,且太陽能板破碎時會形成大小碎片,有掉落危險;市議員邱莉莉指出,面對太陽能設備建物火警,救災有觸電、導電風險,稍有不慎就造成第一線消防人員傷亡,但南市消防局卻沒明顯預防規範。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,將立即檢討改進。
至今年2月底止,台南市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已達1856件,包含10個陽光電城社區,高居全國之冠。邱莉莉指出,消防署鑑於太陽能火警屬特殊救災,去年12月召開專案會議,要求消防機關掌握太陽能設備造冊資料、舉辦消防人員教育訓練,但消防局居然在開會後超過半年,尚無明顯作為。
由於太陽能板發生火災或鄰接物火災輻射至太陽能板,皆會產生電壓引起感電,屬特殊性質救災,搶救原則和一般火災不同,消防署擬定救災指導原則,內容提及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阻斷開關要設於1樓,並明顯標示、核准使用前辦理消防演練、消防機關掌握太陽光電發電業者資料以便緊急連繫等,並要求各地消防機關依地區環境特性補充加強應對。
邱莉莉表示,消防局對特殊救災目前只考量到高危險特定區域、複合式建築物,太陽能光電設備還未被正式納入範疇,以致連太陽能設備件數都無法清楚掌握、標準作業流程不熟練、消防教育訓練未大規模辦理、更別談與廠商和台電之間的聯繫會報,批評消防局螺絲鬆了,要求立即就南市太陽能建物救災業務積極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