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波交通大執法!開車超速罰單1600起跳

台南市警局將於9月5日起,啟動第二波交通大執法「加強取締汽機車超速」。

(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/台南報導)台南市警局日前全面執行「闖紅燈大執法」,9月5日起,將啟動第二波交通大執法,加強取締汽機車超速,自小客超速罰1600至8000元,機車超速罰1200至8000元。

市警局8月1日於易肇事路段執行「闖紅燈大執法」,除持續加強闖紅燈等各項交通違規執法外,更分析台南市106年至108年8月18日事故資料,其中「自撞」及「超速」發生交通事故致死案件高達235件,已造成許多家庭破碎,因此將於9月5日起,啟動大執法第二彈「加強取締汽機車超速」。

交通警察大隊表示,超速致死車禍案件,多數發生在台南市較為郊區的台20、台19甲、台1線、台3線及台17線等路段,此次執法重點將會放在上述路段,並因應肇事特性資料,適時調整及架設「移動式取締超速」執法器材。

另下雨天因路面濕滑,更容易使車輛發生「打水漂」的情形,如果是擔心上班或上課遲到的駕駛朋友,請在預定的時間提前出門,並將平常開車習慣減少時速10公里,提醒駕駛朋友,超速除了會使駕駛人不及反應遭遇危險狀況外,更會間接提高事故發生後的嚴重性。

自小客超速罰1600至8000元,機車超速罰1200至8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