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犯「國安法」 台南父子檔10萬交保

(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/台南報導)台南地檢署今年7月初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家國安全維護工作站情資,一對鄭姓父子與大陸地區情工官員,意圖在台發展組織,危害國家安全,涉嫌違反國安法,2人訊後各以10萬元交保。

台南地檢署指出,承辦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國安站蒐證,7月30日持法院搜索票至鄭姓父子等住所共4處執行搜索,扣押行動電話、文件等物,並傳喚被告鄭姓父子、證人現役軍官等3人。

檢察官訊問後,發現鄭姓父子多次引介我國某現役軍官至境外與大陸情工官員會晤,認鄭姓父子涉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、第5條之1第1項,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,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罪嫌,犯罪嫌疑重大,惟無羈押必要,各以10萬元具保。全案將由檢察官深入追查有無其他犯罪或危害國家安全情事。